來源: 楚天都市報
楚天都市報訊
尊敬的電信用戶:
為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現代化建設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要求,我公司將從7月28日起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現將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推行范圍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所屬分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仍維持目前紙質方式開具。
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
三、為便于電子發票的查詢與接收,電信用戶可通過電信自有實體營業廳、客戶經理等途徑實名辦理電子普通發票郵箱、手機短信推送登記。登記成功后,用戶在繳費或辦理業務后相關發票將自動推送至登記的電子郵箱,并可接收電子發票相關短信。
四、已開具電子發票的用戶可通過登錄電信網上營業廳hb.189.cn自助查詢、下載打印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
五、從電子發票上線之日起,我公司及其分公司不再開具紙質普通發票。
六、電子發票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 增 值 稅 發 票 查 驗 平 臺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