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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來看,營改增確實使大部分行業的稅降下來了,但是也有部分的行業稅上去了,即使每個行業的稅都下來了,我們還有一個行業的細分問題。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李克強總理對營改增的要求是全面減稅,各個行業減稅。在前兩天召開的政治局會議中,我看第一次提出降低宏觀稅負降低成本,27日國務院又召開了常務會議,專門分析了營改增的減稅效果。從總體上來看,實施達到了減稅的目的,但也有部分金融行業的稅負有所增加,要通過制度把金融行業的稅負降下來,把營改增的焦點和視覺轉換成一場減稅運動,對于這場減稅運動,我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這次營改增到底是不是實質性減稅,這一點我認為是無可非議的,而且是有數據證實的。我們從政府公布的數據來看,12—15年四年減稅6400億左右,其中3100多億是減在試點企業,3300億不到一點是減在試點企業的下游企業,所以減稅是分兩個對象的。今年5月1日開始這次營改增按照它的測算,應該是減稅5000億,我算了一下因為是5月1日實施的,如果我們從1月1日實施,去年是2000億,今年增加3000億,如果按全年計算大致是6500億,這是官方公布的所有數據,除此之外我沒有看到其他任何數據。
營改增以后是否減稅,我可以提供另外一個數據。我大致研究了從94年到14年中國稅收增長,從5000億到了12萬億,增加了24倍,年均增長18%,而且出現了加速增長的特點,十五期間增長率18%,十一五期間的增長率在21%,平均增長率在18%,這個增長持續時間之長、增長高度之高,并且呈加速增長的態勢,應該說在中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問題就是營改增以后這種增長的態勢是否發生了變化,我們不妨看看從2012年到2016年的數據,12年的增長率達到了最高峰的22.8%,13年降為12.1%,14年是9.8%,15年是4.8%,今年出現了反抽,上半年增長率8.6%。從這個增長態勢來看,2012年我們實施了營改增以后,稅收增長率在下降。下降有多種原因,比如說經濟下行的原因、制度改革的原因、政策調整的原因、體制原因,但不可否認營改增在減稅當中是起到作用的,它是眾多減稅政策里的重要因素,我們沒有看到2012年以后稅收再像以前那樣較高增長了。
今年前6個月出現了前高后低的特點,三四月份的增長率大概在8%左右,3月份增加到8.9%,4月份增加到17.5%,5月份降為8%左右,6月份降到2.3%。這個數字說明今年的稅收增長有一個特征,上下波動很大,總體增長出現回升,但6月份數字又增長了2.3%,其中營業稅下降86%,因為把營業稅轉移到了增值稅。這樣一來我們再把增值稅、營業稅的基數和去年同期比較,下降了23%,說明5月1日開始施行的營改增減稅在6月份申報當中體現出來。營改增不管從2012年—2015年,還是今年6月份真正實施全面營改增,它的減稅效果在體現。這個就是客觀事實,我首先說國家的減稅正在進行。正因為如此,所以政治局會議才有底氣說我們要降低宏觀稅負,所有的降稅當中營改增是實質性降稅,其他降稅措施比較少。
第二個問題,營改增的減稅大家比較容易接受,但是營改增的減稅是總量性減稅還是結構性減稅,是要求總體稅負降下來還是要求每一個行業的稅負都降下來。從現在來看,確實大部分行業的稅降下來了,但是也有部分的行業稅上去了,即使每個行業的稅都下來了,我們還有一個行業的細分問題,比如說大家都說的金融業稅上去了,但是金融業里面有四大行業,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其中銀行的稅上去了,為什么?主要是因為它不能開增值稅發票,不能把稅轉嫁到下游。保險業的稅下來了,銀行里面有大銀行和小銀行,我們要求每個行業稅下來到底是四大行業的稅下來還是里面細分行業的稅都下來,我認為第一個四大行業里面沒有下來。一方面,即使每個行業都下來了行業里面細分的行業也都增有減,另一方面,現在對營改增的減稅有一個誤解,大家把眼光聚焦在試點行業或者試點企業。
我對營改增的減稅是從以下視角來考慮的。從行業來講舉一個咨詢業的例子,稅率在營改增之前是5%,營改增以后是6%,實際的稅率不含稅價是5.66,如果沒有任何的競相抵扣,稅負增加了13%。這種情況下當它有5%的競相抵扣的時候稅務就基本平了,咨詢業就本行業來說稅負基本平衡。其實,所有行業在這次改革當中大多是稅負基本平衡,略有下降或者略有提高。
減稅是減在下游企業,我曾經接受新華社采訪的時候說改在服務業,利在工商業,為什么會得出這個結論呢?剛才我說了如果咨詢業沒有任何的競相抵扣,它的稅負是提高的,只要小額競相抵扣稅務就基本平衡或者略有下降。它開出去的發票,原來開營業稅發票下游不能抵扣,現在增值稅發票下游可以抵的,抵5.6%,這樣一來即使我們的咨詢業稅負提高了0.6,但是下游企業的稅收減少了5.6%,最終減稅減了5%,相當于減稅是原征稅的100%,前階段我還專門調查了一個建筑施工業,本來交營業稅大致交1個億,現在叫增值稅1個億上下,但是按照增值稅計算,因為要把3%營業稅改成11%的增值稅,所以削項稅達到了5個億,進項稅4個億。它下游增加了5個億的進項抵扣,從而它的減稅不再是5%或者3%,而是達到了400或者500%。看減稅不能僅看試點企業,我們要從產業鏈看,因為我們這次改革不解決試點企業的稅負問題,主要是解決產業鏈的重復征稅和稅負問題。
現在還有一個說法,小規模的稅減稅多,一般的稅減稅少,我認為如果僅就試點企業來看,我們這個結論是成立的,為什么?原來我們是按5%征稅的,原來是3征稅,現在2.91,降了一點。一般納稅人原來是5征稅的,現在是6。原來3征稅的,現在是6或者11,從一般的稅來講是普遍減稅,一般納稅人可能也是有增有減,但是好像很難體現。
最終來講,如果從產業鏈看,小規模的減了自己,一般納稅人不但減了自己還減了下游。我們得出一個結論,我們是不是應該把焦點放在減稅上。我認為營改增本來的出發點是為了改制,改制就是為了消除重復征稅,把水水制度合理化,而且調整稅收結構,把增值稅降下來,把所得稅和房產稅等財產稅提上去,提高直接稅降低間接稅,然后再來發揮稅收加快服務外包促進專業轉型和結構調整等功能,所以如果我們僅僅把眼光盯在每個行業的減稅上,會使得我們稅收制度政策平移,把營業稅改成增值稅,從而使得這次改革變成了增值稅的拖尾,接下來我們面臨著更重要的是增值稅的改制,本來我們改革應該一步完成的,現在要兩步三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