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規劃了“十四五”時期我國現代稅收征管改革的宏偉藍圖,開啟了新時代我國稅收治理的第三次變革。
“以人民為中心”——納稅繳費便利邁上新臺階。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服務是國家治理的根本所在。如何提高納稅繳費便利性從而更好地服務納稅人繳費人是稅收征管的重要問題。開具發票是涉稅業務辦理流程中的重要一環,《意見》提出,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4小時在線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發票電子化可助益降低市場交易成本,進而活躍經濟。在發票電子化的基礎上,“一戶式”及“一人式”的稅收數據管理方式,使稅務機關得以歸集包括企業和個人在內的每一個納稅人繳費人的全部稅費信息,從而為向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精細的稅費服務創造了前提條件。《意見》提出,2023年基本實現信息系統自動提取數據、自動計算稅額、自動預填申報,納稅人繳費人確認或補正后即可線上提交。這將在“十三五”時期大力推行“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我國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邁上又一個新的臺階。
“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柔性執法體現溫度。此次深化征管改革重要的進步之一在于優化執法方式。《意見》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其中包含多方面含義,一是執法方式的科學性,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質量智能控制體系,主要通過后臺跟蹤實現風險的識別及管控,做到全過程強智控;二是無風險不打擾,《意見》提出要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建立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系,正確引導納稅人的行為,激勵納稅人通過提高納稅信用等級,主動遵從,降低風險;三是創新“柔性執法”理念,建立良好執法環境,減輕納稅人負擔,《意見》要求在稅收執法方面研究并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這一政策堅持包容審慎的稅收執法原則,充分考慮到稅收不確定性方面的客觀事實,受到了納稅人的廣泛好評。該政策將促進企業及經濟的發展,從而有利于優化稅企關系,引導納稅人繳費人主動遵從,做到在規范執法的同時彰顯執法的溫度。
“推進直達快享”——稅費優惠降低負擔。“十三五”時期的減稅降費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十四五”時期減稅降費重在提質升級,2021年預計新增減稅規模達到5500億元,其中重點惠及創新領域及小微企業。此次深化征管改革,在機制上大力推進稅費優惠的直達快享制度,將會使更多的企業及時獲得稅費紅利,激發內生動力,促進發展。《意見》指出,將通過三步優化完善我國的稅費優惠直達快享制度。首先,2021年實現征管操作辦法與稅費優惠政策同步發布、同步解讀,增強政策落實的及時性、確定性、一致性。其次,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后監管”范圍,由審批到自行判斷,大幅降低了納稅人的管理成本,使更多的納稅人可以更便捷地獲得減稅紅利。最后,2022年實現依法運用大數據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促進市場主體充分享受政策紅利,這是優質高效智能稅費服務的根本體現,大數據精準鎖定符合優惠條件的納稅人,及時推送優惠信息,最大限度地實現精準、便捷。
“‘以數治稅’為主線”——管理合成更為科學。我國稅收征管的第三次變革中“合成”是重要的標志,也反映了我國“十三五”至“十四五”時期現代稅收征管改革的前進歷程,“合作”是業務方式優化的探索,“合并”實現了組織及機構的保障,為此次《意見》中提出的堅持更高標準、更高要求,著力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稅務執法隊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合成”才是真正實現新發展階段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集中表現。所謂“合成”,是執法、服務、監管的系統優化,也是業務流程、制度規范、信息技術、數據要素、崗責體系的一體化融合升級。“合成”重要的主線是“以數治稅”,這標志著稅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式到體系性集成的重大突破,并將全面助力我國“數字政府”的建設。按照《意見》的要求,我國將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稅務局,借助強大的數字平臺,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進行深度的數據挖掘及有效使用,從而進一步展現出數字治稅的科學性。例如,《意見》提出,健全涉稅涉費信息對外提供機制,打造規模大、類型多、價值高、顆粒度細的稅收大數據,高效發揮數據要素驅動作用。數字治稅的科學性還反映在協同共治,進一步精準服務宏觀經濟決策方面。《意見》提出,2025年建成稅務部門與相關部門常態化、制度化數據共享協調機制,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合成”既實現了在稅費領域的數據連通,又實現了跨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還能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數據信息的交換,加強國際稅收合作。
《意見》為我們展現了新發展階段稅收征管改革的宏偉藍圖,但同時又是切切實實地落到了實處,為納稅人繳費人帶來一定程度上超越想象的全新便利化體驗。第三次稅收征管改革將以系統、科學、跨越式的創新開始新的篇章。(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教授 李旭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