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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產稅,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前不久有一句表態:“房產稅要在全國推開。”以他的身份公開表明此態度,令一直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房產稅再度引發了極大的關注。
不止一位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的人士表示,這次房產稅開征是真的要來了。有幾套房子的人,多在謀算趕快“出手”,沒有房子計劃購房的也是興高采烈,因為他們認定:房產稅一開征,房價肯定就要掉下來。
其實,房產稅早已不是什么新鮮名詞。在現行的19個稅種中,房產稅早就是其中之一。只不過,境內個人自用房產免繳而已。
如果要開征房產稅,就是要把所有住房全部囊括進去。顯然,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情。
說到不容易,是因為開征房產稅,還有很多懸疑待解。比如:房產稅能否成為抑制房價的定海神針?其效果是劫富濟貧還是劫貧濟富?沿襲歐美模式還是另行中國特色?最終留給民眾的疑問就是:房產稅離我們究竟還有多遠?
謝旭人表示,房產稅要在全國推開,說明這個大方向是既定的。但即使“風已滿樓”,也不一定意味著“山雨”馬上就來。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日前也坦承,具體擴征的時間表屬于頂層設計問題,目前尚不好預測。
何況,開征房產稅,不好預測的方面遠不止一個推出時間節點的問題。誰都知道,當前房產稅躍到臺前,與房地產調控有很大的關聯。連續幾年的政策調控,盡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與預期還是存在差距。出臺新的房產稅,能否成為房地產政策調控的一把利器,現在正、反兩方面的斷言,都只能是猜測。
嚴格來說,房產稅要開征,除了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外,其他細節都還比較模糊。但我們還是希望通過本專題,盡可能地去接近房產稅真實的境況。
此次《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特意邀約了房地產行業的相關各方:開發商、學者、中介機構,以及具體負責落實此事的稅務部門相關人士,他們有的對此關注得更為仔細,有的更為接近房產稅開征的幕后,把他們的看法集中到一起,或許才更為詳盡,也更為客觀。
本專題中闡述觀點的人士分別為:國家稅務總局印其鳴(應受訪者要求,化名處理)、中國指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黃瑜、偉業我愛我家(博客,微博)集團副總裁胡景暉、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陽光100常務副總裁范小沖。
懸疑一:房產稅離我們究竟還有多遠?
印其鳴:
房產稅的正式推行還很長遠。
實際上,現在的稅制改革遇到了天花板效應。房產稅最大的優勢在于房子是不動產,但現在卻有人說非得要考慮房產超過多少面積之后才能征收,這就完全是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了。
其原理就是,只要房子是固定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所在的區域里,那就需要征收房產稅。這和持有多少套,有多少面積,都沒有關系。如果房子在農村,沒有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務,那就不需要征房產稅。
對于謝旭人部長強調的將房產稅同其他稅費合并,我覺得那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將和房地產相關的費用都改成規范的稅,即費改稅,使之最后都能納入規范的稅收范圍中去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首先財政部只能管稅收這一塊,其他收費都歸國土資源部管。和土地、房產相關的稅費都不是一個部門在管理。要合并是很難的。
有人提出,經濟活動針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所得稅,首先他們得改變原有落后的征收方式,然后再擴大到超過實際需要的社會單位。
我的主張是將來政府也要征稅,現在是免稅的,將來房產超出面積,也要征稅。
盛傳的兩湖(湖南、湖北)試點,兩湖本身是很積極的,稅司也在和地方政府洽談。媒體說的是兩湖的方案已經報到了國務院,但這都是傳說。關于具體的房產稅方案,我們內部研究的司局也認為還不成熟,還不到公開的時機。
范小沖:
中國離房產稅應該是越來越近了。
房產稅能夠完善中國的稅收體制,而且也會使中國的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度更加合理化,對于改變政府靠出售土地而生存的土地財政的未來都是有價值、有意義的。但是征收難度,征收的標準,怎么來征收,這些都有很大的挑戰性。
房產稅是按照評估價來征收的,那么評估的工作量和認定是一個巨大的工作。
對于開發商而言,在不同時點上,房子的價格不一樣;同一個時點上,同一棟樓,甚至同一層樓里,不同大小、朝向,價格都不一樣,這樣的評估難度太大,而且這種評估,還會存在質疑。而且,這是涉及到千家萬戶、老百姓的利益問題,更需要特別慎重。
胡景暉:
我覺得明年肯定會擴大試點范圍。
房產稅之所以到明年會這么迫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一定要找到一個相對長效的財政收入來源。
在過去的10年中,地方財政基本上就靠賣地。但現實的問題是,可以拿出來賣的地越來越少,甚至是近乎枯竭了。雖然70年后,政府對商品房用地還可以再征收一次,但到目前為止,大部分房子到70年的期限,可能還有50多年的時間。
短期之內,可能在類似湖南、湖北,或中等城市,或省會城市的試點比較大。在北京這樣的城市試點就不太可能了。我覺得房產稅是一個勇氣問題,不是一個技術問題。
顧云昌:
房產稅的改革是房地產稅收體制的改革。房產稅的開征是逐步的,個人認為上海的模式,地方政府會比較容易接受。
接下來的試點工作,會側重選擇一些二三線小城市,在這些地區試點的影響不會太大,另外地方政府也在積極行動。
實際上,在2008年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上就曾提出要適時開征物業稅,并對房產稅進行調整。政策上,國家稅收部門已經感覺到了房產稅的不合理。
目前的房產稅和物業稅實際上還有差別的。最大的差別就是開征的面并不是所有的房屋持有者,這樣的稅收不能替代原有的財政收入。
通過房產稅,要真正解決地方財政收入問題,在市場中平衡供需關系,力量還不是很大,但我們對它的期望值不能過高。
房產稅應該向物業稅靠攏,大幅度征收,大面積征收,對存量進行征收。
懸疑二:能否成為抑制房價上漲的定海神針?
胡景暉:
我個人覺得,房產稅不管稅收設計如何,既能平定房價,又能平定租金。但一定要有前提必須是針對存量房。
開征房產稅,直接的結果就是出售和出租的房源量會增加。因為不管采取什么方式來征收房產稅,都會導致多套持有的住房和囤積的住房被拿出來出售或出租。這樣一來,像北京的空置房、黑燈房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就會得到改善。
如果房源量增加的話,那至少不會是漲價的信號,對于后續還沒有買房的人就是好事。
重慶和上海的試點之所以效果不太明顯是因為他們只針對增量征收,而沒有對存量征收。因為征收房產稅需要有豁免范圍,那就需要公示所有人的房產信息。這樣,可售房源量就會立即增加,可買和可租的房源也會增加。
范小沖:
房產稅和房價其實是沒有關系的。回歸到本質上,還是稅制的改革,不要輕易地同短期的宏觀調控、打壓房價結合在一起。
但是現在有很多稅費是有重疊的。比如開發環節中的出讓金,我們現在已經將70年的保有環節一次性收光了。而在開發階段也是一次性征收,這樣就增加了土地和開發的成本,也使得初始的房價居高不下。但如果是把70年分攤到每一年的話,把初始成本降下來,對于降低房價是利好。
房產稅的開征是必須的,中國的土地制度和地方的財稅制度有待完善。地方政府偏好吃土地財政,有了房產稅后,持有房屋就有了成本,空置率就會大大減少,就會逼迫業主出租或者是出售。
作為開發商,很多東西不能從眼前利益來判斷,我們希望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有了房產稅,就能慢慢替代現有的土地財政模式,當然對購買有一定的影響,但只要這個政策對所有人是公平的,那對所有開發商來說都是一樣的。
黃瑜:
房產稅改革的意義在于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調節多套房屋持有者的收益,完善房地產稅收體制,保障房地產市場的長期健康運行。至于直接抑制房價,我們認為房產稅并不具備這樣的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重慶、上海的試點方案表明,房產稅開征初期范圍小、稅率低,與前幾年房價較高的漲幅相比,不能期望每年不足1%的房產稅能對投資需求有直接、快速的抑制作用。長期來看,它的作用在于抑制不合理消費,比如囤積多套房、追求過大的面積。
關于房產稅改革地方財政收入的問題,2011年初我們做過測算,假設過兩種情況:一種是針對高端房、人均面積超過一定量進行征收;另一種是假設對所有存量住宅進行征收。即使對所有存量住宅征稅、稅率為1.5%的條件下,全國一年的房產稅約為7600億元,遠遠低于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額2.7萬億元。若按前一種方案,房產稅征收額僅為百億元左右。因此,短期內房產稅很難滿足地方財政收入的需要。
顧云昌:
對于抑制房價,房產稅也不是一點作用都沒有,但也不是很明顯,畢竟只是針對少部分人,起主要作用的是貨幣政策和金融環境。
我認為影響房地產市場最主要的因素是貨幣因素,真正的市場要熱起來就需要大量貨幣的融入,這必然會影響金融環節和政策。比如我買一套房打八五折,當然這個利率可能是低于CPI,那我有錢當然是先買房去,這實際上是金融鼓勵,再加上現在信貸方面的錢也比較松快。樓市在去年第四季度基本上是沒什么交易量的,而到今年第四季度卻要旺起來了,原因就是去年沒有信貸,個貸在年底也已經沒有了,但今年的個貸卻比較充裕。
今年以來,房地產市場指數開始回暖,回暖的因素是穩增長的貨幣政策和信貸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