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勤)
近一個時期,村民王幸福為廣大農民維權的事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這到底是為什么?
事情還得從前年發生在河南省宜陽縣的“抗稅案”說起。
2002年11月,河南省宜陽縣發生了數起暴力征稅的事件,其中一件發生在高村鄉葉溝村。11月13日,葉新超拿著錢趕到收稅地點準備交稅,說了幾句過激話。結果,葉新超被鄉干部用警車拉到鄉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被迫脫掉大衣和棉鞋,跪在水泥地上。經村干部說情,葉新超被罰了300元才算完事。當這些事傳到高村鄉滿豐凹村村民王幸福耳朵里時,他感到十分氣憤。于是,這位在一些人眼里并不安分,但平時很注意學習政策的村民作出了一項出人意料的決定:以一個普通農民的名義,開始秘密調查暴力征稅事件。
此后,王幸福先后花了9個多月的時間,自費在宜陽19個鄉鎮中的13個鄉鎮,調查了230起“抗稅”事件。調查的結果是,在“抗稅”事件中所涉及到的200多農戶中,無一例是真正抗稅的“釘子戶”。他們中大多數有亟待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遺留問題,如村鄉兩級欠他們錢不還、該分地的沒分地、農業稅計稅依據有差錯等。征稅時,農民想給鄉鎮村領導提出來,希望討個說法。
王幸福在經過詳細調查后,著手撰寫調查報告。他將寫好的調查報告向中央、省相關部門大量投遞。他的調查報告引起了中央及省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同時,媒體也開始關注王幸福。《半月談內部版》(2004年第7期)以《王幸福:以一個農民的名義調查真相》為題,對王幸福的自費秘密調查事件進行了首次報道。隨后,這篇報道被260家媒體爭相轉載。他兩度被中央電視臺請到北京錄制訪談節目。
農民王幸福成了名人,成了農民的“維權英雄”,但宜陽縣的有關部門卻認為王幸福反映的某些問題不實。宜陽縣委宣傳部向媒體提供的材料稱,2002年是農村稅費改革的第一年,由于一些農民納稅意識差,所以想方設法不繳農業稅。在征稅的過程中,稅務人員工作方法簡單,出現了個別強征強收的現象。從縣里提供的調查結果看,與王幸福所反映的情況有一些出入。關于農業稅征收問題,縣委宣傳部提供的資料作了這樣的說明:稅費改革前宜陽縣人均負擔農業稅94元、平均每畝土地負擔62元,稅費改革后人均負擔30.1元、平均每畝土地負擔22.5元,減負率分別為67.9%和63.7%。王幸福反映所謂多征農業稅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他不懂農業稅的某些政策規定。
對于王幸福反映的問題,宜陽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在每一個自然村張貼布告,公布農業稅政策,同時向農民公開了4部監督電話。縣領導還歡迎他直接向縣里反映情況,要相信縣里可以把問題“處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