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周刊
因此,上面案例中張某得到的補償金如果超過了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的3倍,那么超額部分就要照章納稅,但如果沒有超過,那么讓張某納稅就侵害了他的權益。據勞動監察部門統計,這類因補償金引起的爭議是比較普遍的問題,造成的原因是部分企業不按規定發放補償金欺騙職工和職工對有關政策法規的不了解。所以要提醒得到補償金的職工,取得補償后要弄清得到的金額是否符合國家的規定、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實,這些問題國家都制定了明確的政策法規,勞動者如果不清楚可以向勞動部門咨詢,以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北京市地稅局負責人認為,一些企業利用發放現金和附加福利使員工少繳個人所得稅,這樣公司由于支出增加,也少繳了企業所得稅。作為收入的另外一部分,包括勞動報酬、稿酬在內的其他收入主要以現金形式交易,逃避納稅的情況更為嚴重。由于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不規范,與之相關的勞動者權益也會受到侵害,勞動者的維權也就根本得不到保障,因此納稅的義務和維護正當權益是相輔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