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稅務律師網
賠償申請人申請賠償的途徑
(1)稅務機關發現違法行政行為給納稅人造成損害后,主動依法給予賠償。
(2)納稅人通過稅務行政復議解決賠償問題。在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
(3)通過稅務行政訴訟一并解決。
(4)通過行政賠償訴訟解決。
稅務機關先行處理原則
對于已經稅務機關確認為違法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或者經行政訴訟已由人民法院確認為違法行政行為,并且造成財產權的損害的,納稅人應先向稅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并遞交賠償申請書,稅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或者納稅人對賠償數額有爭議的,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這就是稅務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