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稅法規定標準列支的部分,當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即也不得結轉以后年度扣除,這是一筆永久性差異。淘稅網cntaotax.net 淘盡稅海精華網遍財會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因此,如果先向員工支付工資薪金,再組織員工對外捐贈,則可以在稅前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等社會力量向紅十字事業捐贈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1]28號)規定,個人通過紅十字會向受災地區的捐贈,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允許全額扣除,即個人獲得的l0萬元,如果全部用于公益性捐贈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