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提高數據質量,作為征管基礎建設的關鍵
全國部分地區運行CTAIS之后,建立起以市局為中心的稅收信息集中處理模式,提高了信息的集中程度和共享程度。但是,信息的集中與共享,是以信息準確為基礎的,如果信息不準確,輸入的原始數據是垃圾數據,集中與共享后,產生的后果會更加嚴重。CTAIS將稅務登記、發票管理、待批文書、申報征收、稽查管理等環節融為一體,各環節銜接十分緊密,哪一個環節數據出了問題,都會對其他環節造成影響,尤其是納稅人的基礎數據錄入不準確,會造成分析指標的錯誤,使CTAIS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各級稅務機關應該把提高征管數據的準確性,作為征管基礎建設的大事來抓,一方面擴大信息的采集面,借助信息技術,多渠道獲取廣泛真實的信息;另一方面要提高信息的質量,切實把好數據錄入關,確保錄入數據的真實準確,為及時有效分析利用各種信息,打下堅實的基礎。
把征管軟件的規范統一,作為征管基礎建設的重點
數據的采集、分析和利用,要靠軟件來實現,但目前稅務系統軟件開發,缺乏統一的規劃,由于各專業部門強調專業管理的特殊性,開發的征管系統、評估系統、交叉稽核系統、出口退稅系統,以及發票采集認證系統等軟件,兼容性差,形成了許多的信息“孤島”。幾年來的實踐證明,如果不注重軟件應用的兼容性和實效性,不與征管實際相結合,則難以實現信息的共享,無法提高征管質量與效率。在信息化條件下進行征管基礎建設,軟件的整合、規范非常必要和迫切,應作為重點工作來抓。應該將金稅工程、稅控裝置管理軟件等外掛單獨運行的應用軟件,納入CTAIS,實現征管軟件一體化,提高應用軟件的利用效率,擴大軟件應用面,以解決資源浪費問題。
把優化專業化分工,作為促進征管基礎建設的重要措施
機構設置不當,崗責不清,就會造成“疏于管理,淡化責任”和推諉扯皮現象,降低征管效率。因此,征管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的設計,是加強征管基礎建設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機構設置與崗責的確定,應與稅收信息化建設程度相適應。隨著征管信息化建設的不斷發展,規范完善崗責體系尤為重要。
目前,多元化申報方式已逐漸成為稅務機關的主體征收模式,基層稅務機關則應將工作重點及時從征收轉為管理,進一步優化專業化管理體系,促進新征管機制的健康協調運行。在具體的工作中,各單位應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效率優先的原則,進行分類管理。分類管理方式確定后,要將管理納稅人的職責具體落實到崗、到人,并建立對管理崗位人員、管理質量的考核監督制約機制。
把規范執法,作為加強征管基礎建設的保障
規范稅收執法是提高執法水平的關鍵環節,是保證稅收法律法規順利貫徹落實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加強征管基礎建設中的重要方面。
在實際工作中,要構建嚴密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稅收執法行為實施全方位監督制約,確保各項征管基礎工作良性運轉。一是要加大培訓力度,大力提高執法人員素質。二是統一和規范稅務法律文書。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項征管制度,并保證貫徹落實,以使稅務人員的每項執法行為都有明確的依據、標準和要求,杜絕濫用職權和隨意執法行為。
把為納稅人服務水平,作為衡量征管基礎建設的重要依據
新《稅收征管法》將為納稅人服務,確定為稅務機關的法定義務。因此,稅務機關必須轉變思想,將為納稅人服務作為征管基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把讓納稅人滿意作為稅收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行政行為的組成部分,納稅服務的具體內容都要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措施的形式加以規定,并嚴格執行。另外,只有結合先進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才能為納稅人構建起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體系。在納稅服務中,要重實效,形成對納稅人有效的服務方式,讓納稅人切實感到便利,要通過納稅服務體系的建設,促進納稅人納稅意識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