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各級財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財政政策的運用和財政資金的安排,應當按照財政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來定位,結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農民的需要,立足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均等化,著力解決市場或農民自身解決不了、解決不好的問題。
一、持續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
中央提出,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預算內建設資金用于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于上年。在目前各級財政資金比較緊張的情況下,支農資金應重點用于基礎建設,改善外部環境,優化內部條件等方面。
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的投入。長期以來,由于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不足,制約了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動新農村建設,財政支農資金首先應用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公路建設、電網建設、農業信息化建設、農田水利建設、土地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
加大支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需要加大財政投入。當前應恢復和建立由財政資金支持的農村科技推廣和輔導、氣象服務、農業信息、技能培訓等機構,形成支農服務網絡,覆蓋農業生產各個環節,為農民和農業生產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服務。
加強農村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的投入。農村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各級財政的投入。財政應增加投入,幫助農村普遍建立農村文化站(館)、圖書室(館)以及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增加農村文化活動經費,增加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供給,推動農村文化機構的有效運轉;扶持農村具有地方特色、鄉土特色的民間藝術、民間工藝、民間文學等;加大對縣鄉文化事業的投入和對民辦公助事業的扶持和保護力度。在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和大力發展農村各層次教育的同時,財政應加大投入改善農村辦學條件,提高教師待遇,提升教師素質和教學水平;實行由財政承擔經費,對農民進行科技、崗位技能、種植、養殖等專門化技能培訓。在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同時,財政應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建立具備基本防病治病條件的農村醫療點,補充鄉鎮醫院和預防機構的醫療衛生設施,改善條件,充實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水平,做到農民小病不出村。
加大對農產品補貼的力度。不僅要建立起糧食等農產品收購政府保護價制度,而且應當全面建立起財政扶持的農業生產體系,形成以保證基本糧食生產穩定為基礎、農作物品種市場需求為導向、發展現代農業為核心、農民增收為目標、財政扶持為后盾的農業生產體系。在完善糧食等農產品的政府最低保護價的同時,制定農業最低補貼標準。農民種植糧食和主要經濟作物,財政都應當給予一定的補助,以保證農產品的穩定供應和農民純收入穩定增長。
逐步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財政應逐步增加農村社會福利的投入。在目前農民以家庭養老為主的基礎上,逐年增加對農戶的養老補助,逐步建立起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的養老保險體系。制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消除和避免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和其他因素造成的貧困。全面推行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提高財政投入的比例,增強農村合作醫療的功效。
二、運用財政政策支持農村發展
在新農村建設中,財政實行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意義和作用同樣重大。
農村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和農村科技、文化、教育、衛生等公用事業,除采取財政直接投資建設外,還應采取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等各種激勵政策,鼓勵單位和個人無償投入或援建。對于條件好的地區,農民或農村自籌資金進行的公共設施或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助;對于鄉村企業投資興建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應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鼓勵企業投資于農村公益事業。
對于糧食和主要經濟作物的生產,財政可以按產量,或按生產資金規模比例進行相應的投入和補助。同時,運用財稅政策鼓勵投資農業生產。主要是通過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經濟組織和科研機構參與現代農業和農村建設,如旅游、農產品深加工等,實現農產品由產量型向質量型、專用型和高附加值型、高回報率型發展,推動農業和農村產業結構的全面優化升級。
此外,財政還應通過貼息、擔保、保險、民辦公助、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向“三農”,放大財政支農效應;并制定相關政策降低投資于“三農”的風險,推動農業發展。對于金融保險機構、科研機構等開展的支持“三農”的各項業務,應給予一定的稅收扶持政策。
三、著力解決好幾個突出問題
在新農村建設中更好地發揮財政作用,必須解決好以下問題,做到政策有效、注重實效、保持長效。
處理好財政投入與農民或其他經濟組織投資的關系。現階段奠定農業持續發展的基礎條件,需要多方投入,財政應當承擔更多的投資責任。從目前來看,由于農業的收益率還比較低,農民和農村缺乏相應的積累,難以投入更多的資金;其他經濟組織投入,是以盈利為目的,要么加重農民負擔,要么許多設施由于收費高而導致利用率偏低,形成浪費。因此,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應以減輕農民負擔為出發點,結合政府財力狀況,更多地采取財政直接投入的方式,分清輕重緩急,分階段推進。
解決好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問題。在新農村建設進程中,隨著農村生產力的提高,大量富余勞動力需要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應當與城市化、小城鎮建設結合起來,根據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產品加工業和服務業的發展,綜合城鎮就業崗位的容納情況和農村各業發展情況,統籌安排轉移方向和規模。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還需要處理好與農業生產的關系,主要是掌握好財政補貼農產品的力度,建立起務農與進城務工的農民的社會保障機制,協調好種植業收入與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等關系。既要避免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不高,農民難以走向富裕,大量農業勞動力流失;又要避免進城務工農民大量回流,城市用工不足,農村勞動力過剩,現代規模農業難以發展。
解決好糧食生產與高附加值產品生產、農產品深加工的關系。運用財稅政策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發展,進行農產品加工和深加工,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是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致富的重要舉措。在這一過程中,需要協調好糧食生產與其他高附加值農產品生產的關系,處理好農產品生產與農產品加工業的關系。必須在保護好糧食生產和保證種糧農民收入的基礎上,發展其他經濟作物的種植。發展加工業,需要處理好與保護農業用地、保護生態環境以及農業生產經營專業化、產業化、集約化、規模化的關系。加工業應在農業產區合理布點,整合和提升現有企業加工能力,提升加工企業帶動農戶的數量,形成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為此,需要調整現行財稅政策,消除不利于加工業跨行政區域覆蓋的政策規定,使一個龍頭企業帶動周邊多個地區的農業發展。鼓勵工業、商業、科技部門與農業采取相互參股等多種形式進行合作,形成利益共同體,實現其與農戶有效對接,減少農產品進入市場、進入加工企業的中間環節。
避免新農村建設中的形式主義和急功近利。在當前的新農村建設中,財政投入應著力解決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和公用事業發展不足的問題,重點是為發展現代農業奠定基礎條件,為農民生活、農業生產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形成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長效機制。應避免片面的蓋新房、建新村活動,力戒強制農民從事某種生產經營等情況的發生。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應統一規劃,立足長遠,切合實際地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