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向社會公布,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從33%降到25%,小型微利企業的稅率為20%,對高新技術企業設定了15%的優惠稅率等新稅法,
微利企業迎來發展機遇
武漢地區將有哪些企業直接受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教授艾華表示,新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低檔稅率,并將小型微利企業享受的條件進一步放寬。“武漢預計2008年將有大量的微型企業享受稅收優惠。”
艾華認為,武漢中小企業居多,但一直難以突破“成長難”、“長不大”的瓶頸,稅負減輕將給他們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可享稅收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包括: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高新技術產業受惠多多
新稅法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新稅法還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企業的上述研究開發費用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加計扣除50%.
艾華認為,武漢高科技企業擴大研發投入將直接受惠,并有利于企業減少稅費支出。“光谷、沌口等地區將大面積受惠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