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的關于燃油稅費改革的意義,我先談談。四部委發布的改革方案的主要內容大家可能都了解了,我想,進行改革的首要意義在于節能減排的需要。首先,由于經濟增長的需要,我國每年耗費大量能源,原油作為一種重要的能源,在我國能源耗費中占據近二成的比例,原油的對外依存度達到45%,在原油消費中,機動車消費原油占據全部原油消費量的30%,而我國的機動車保有量正在源源不斷的攀升。
截止到2008年9月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為16803萬輛,與2007年底相比,增長825.5萬輛,增長5.17%,汽車保有量的快速攀升,不僅造成的城市的交通擁堵問題,更是造成相當嚴重的空氣污染,大量增加的汽車消費的巨量的成品油,也使我國能源短缺局勢更加嚴峻。其次,我國的空氣污染嚴重,在城市空氣污染中,又以汽車尾氣污染最為嚴重,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逐步上升,城市空氣污染將越來越嚴重。所以,按照方案設計中提出的燃油消費稅從量征收,多耗油,多花錢,多耗油多污染,進而多交稅,少耗油少污染,進而少交稅。從而有利于我國節能減排的目標實現。另外我們要鼓勵節能技術的研發,促進公眾對小排量汽車需求向經濟型的轉變,為廠商生產小排量汽車。
除了節能減排以外,燃油稅費的改革,還能夠使道路建設和維護取得穩定的資金來源,促進了我們國家的交通運輸業的發展。
于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消費者要交的燃油消費稅要和他所消費的汽油數量有關。多用油,多交稅,少用油,少交稅。比如說,每天行駛40公里,那么一年大約在13000公里左右,如果使用了1.6排量的普通轎車,百公里耗油8升。全年的所納的燃油消費稅應當和取消的一年1300多元的養路費大體持平。如果汽車排量小,耗油少,就可以減輕負擔,得到實惠,如果開的是大排量高耗油的悍馬之類的,他的稅負會增加更多,多用油者多交稅,能夠更好的體現公平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