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寧河縣國稅局稽查局根據群眾舉報,在對天津市某水務有限公司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開出的普通發票存根聯與發票聯、存根聯與記賬聯金額不符。經過向全國11個省市協查,終于查清該企業利用開大頭小尾發票和少記收入等手段,虛開普通發票16份,少記銷售收入81.24萬元。目前,該企業已被責令補稅4.59萬元,并被處罰款2992元。
據了解,天津市某水務有限公司2002年7月~2003年12月,利用開大頭小尾發票等手段,虛開普通發票多份。寧河縣國稅局稽查局在對該企業進行稽查時,查出該企業19份普通發票有虛開嫌疑。由于普通發票填開簡單,沒有銷售企業納稅識別碼,不能通過“金稅”協查網協查。為此,寧河縣國稅局利用國家稅務總局開通的“全國稽查系統通訊錄”,向全國11個省市發出紙質協查函。在這些單位的密切配合下,寧河縣國稅局終于查清該企業16份普通發票存在虛開行為。
來源: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