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沙坪壩區地稅局
稅制改革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稅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即:統一、公平、效率的原則。而實現這些原則的基礎則是嚴格的執法,依法征稅,從嚴治稅。為此,強化稅收征管的任務又成為當前稅收工作的重心。強化稅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是推行稅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納稅人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征管格局。在將要建立的稅收征管新格局中,稅務稽查處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國家稅務總局明確提出,今后稅收工作的重點是征管,征管的重點是稽查,稽查是“重中之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務稽查的作用,可以較集中的概括為以下幾點:強化稅務稽查是維護稅收秩序的重要保證;強化稅務稽查是確保稅收收入穩定增長的重要手段;強化稅務稽查是稅收征管新模式的重要支柱;強化稅務稽查是保證勤政廉政和公正執法的重要措施;強化稅務稽查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重要保障。在明確了稅務稽查工作的重要作用后,如何強化稅務稽查的問題就顯得十分突出。
一、實現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的途徑
實現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個過程必須適合我國的國情,必須和稅收征收管理現代化相同步,以科學的態度按經濟規律辦事。應該從基礎工作做起,創造條件,向著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的目標逐步前進。
實現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有很多事情要辦,當前應該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 研究和應用現代化管理理論
稅務稽查管理既是對稅務稽查管理規律科學性的總結,又是進行有效稽查管理的指南。沒有科學理論指導的實踐,必須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要實現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就必須深入地進行現代化管理相關理論的研究。研究現代化管理理論要運用馬克思主義辯證和唯物的觀點和方法,認真回顧和分析稅務稽查管理的現狀和歷史,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尋找規律,用以指導稅務稽查現代化管理進程的實踐,研究中具體運用理論;認真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務稽查管理的性質、任務、職能作用和在稅收工作臺中的地位,研究客觀必要性和必然性;研究稅務稽查管理所包涵的內容,研究稅務稽查機構的科學設置問題;研究稅務稽查管理與稅收管理、經濟管理之間的聯系,研究他們之間互相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在研究理論的基礎上科學地確定設置稅務稽查管理機構的原則和方案,從中找出內在聯系,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研究現代化管理理論要在充分占有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篩選,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進行科學分析,然后進行認真提煉形成稅務稽查管理理論體系。運用科學理論指導稅務稽查管理實踐要注重適應性,在基本適應具體情況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力爭使稅務稽查管理實踐在現代化管理理論的指導下,邁上新臺階。
(二) 建立高效能的稅務稽查管理機構
效能和稅務稽查管理機構是卓有成效地開展稅務稽查工作的組織保證。高效能的稅務稽查管理機構必須體現精簡、統一、高效三個要素。精簡要素的要求是合理設置內部職能機構,合理配置管理人員,做到人與事的最佳配合,消除因人設事,因人設機構的弊病。統一要素的要求是指各級稅務稽查機關和管理者要有權威,上級的決策下級要堅決執行,作到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統一步調,令行禁止。高效要素的要求是根據工作人員的能力、性格、合理確定工作崗位,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作到辦事不拖拉推諉,養成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
建立高效能的稅務稽查管理機構的基礎性要求是作到機構合理,裝備精良,人員優化,特別是要有優化的領導班子。優化的領導班子是實現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的關鍵。領導班子要注意提高整體功效,作到用人所長,各得其所。
(三) 加速稅務稽查管理人才的開發
人才是稅務稽查管理要素中的核心要素,能動要素。沒有人才就沒有稅務稽查管理的現代化。現在稅務稽查工作人員的素質,相對于其他稅務部門工作的人員來說是比較高的,但是用實現現代化管理的水平看,確實是不夠的,需要迅速開發。開發人才的途徑主要有以下三條:
1、 加強在崗人員培訓
加強對現在稽查崗位的工作人員培訓,可以采用深造培養的辦法,提高其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管理技能。全國稅務系統的大學可以研究設立稅務稽查專業和現代化管理專業,專門培養管理人才。大學教育要以在職管理干部提高的形式為主,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針,既要培養學員的理論水平,又要提高學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員具有多種技能,切實適應現代化管理的需要。
2、 發掘社會管理人才
稅收事業是發展的事業,稅務稽查事業是有前途的事業,需經常補充管理人才。補充管理人才的方法可以采用從全社會考試選才的辦法,這是一種發掘人才的比較合理和科學的制度,它可以充分體現人人平等,自由競爭,唯才是舉的原則,有利于杜絕人才選用中的社會不正之風。
3、 發掘內部管理人才
目前從事稅務稽查崗位工作的人員,素質在稅務干部總數中是比較好的。有現成的管理人才,關鍵是造就一個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工作環境。既使干部在稽查各個崗位上得到鍛煉,又使有才華者有施展才能的機會,做到任人唯賢,任人唯能,消除評資論輩等在用人方法上的惡習。
(四) 加速電子計算機在稅務稽查管理中的開發和運用
電子計算機是先進的管理工具,要使電子計算機在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中發揮作用,就必須創造其發揮作用的條件。
1、 要有與計算機適應的科學體制和方法
電子計算機是現代化的信息處理機,它能給稅務稽查管理工作帶來新的管理手段,擴大稅務稽查管理人員的思維能力,使稅務稽查能夠把系統分析技術、經濟數學方法與電子計算機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稅收經濟情況的模擬預測,使稅務稽查管理科學化。但是,計算機的信息系統不僅僅是軟件與硬件的簡單綜合,而首先是新的工作方法和新的管理技術、管理方法、管理形式必須與電子計算機相適應或相配套,也就是說,稅務稽查管理只有達到了一定的水平,才能使電子計算機較好地開發和運用。因此,為適應電子計算機管理的要求,稅務系統必須同步逐步實現管理組織科學化、管理業務標準化和管理工作程序化。
2、 要有一支計算機管理的專業隊伍
稅務稽查管理開發和運用電子計算機必須要有一支計算機管理方面的專業隊伍。計算機在稅務稽查管理中的開發和應用,需要開發計算機軟件,這就需要掌握電子計算機科學、計算數學、應用數學、電子、機械、管理等多種學科的知識。操作、運用和維護電子計算機需要專門人才。只有建立了稅務稽查計算機管理方面的專業隊伍,在稅務稽查管理中才可以廣泛應用電子計算機。
3、 做好系統開發工作
所謂系統開發就是要設計一組保證實現系統總目標的系統,確定它們的具體目標、任務及相互之間的聯系,明確各子系統共享的數據資料,選擇和配備用于稅務稽查管理的電子計算機系統。系統開發的任務是十分復雜和繁重的。在國外,一般把系統劃分為問題提出、可行性研究、邏輯設計、物理設計、系統實現和系統運行維護等階段。我們可以在借鑒外國和外系統經驗的基礎上,科學地劃分階段,做好系統開發工作,作到稅務稽查系統信息、全國稽查系統和稅務系統在一定程度上的共用。
二、推行科學的稅務稽查目標管理
稅務稽查目標管理是對稅務稽查工作管理活動全過程實行全面、系統管理的現代化管理形式,它是落實某時期稅務稽查計劃管理的具體方法。它是在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有關原則的指導下,將稅務稽查各項管理工作協調起來,使內設機構各部門的稽查工作都圍繞著總目標的目標值的實現而統一協調運行,以實現稅務稽查管理工作的全面管理,它體現了稅務稽查工作正朝著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向發展的要求。
(一) 推行科學的稅務稽查目標管理的必要性
推行科學的稅務稽查目標管理的必要性,主要在于:
1、推行科學的稅務稽查目標管理是客觀經濟發展的要求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結構和經濟現象將越來越復雜。從外部看,多種經濟成份、多種流通渠道、多種承包經營方式的不斷出現,納稅人越來越多、納稅人性質越來越復雜;從內部看,稅制改革不斷深入,法制建設不斷規范,稅收法規和稅收征管法規,越來越適應新形勢進行改革、修定和補充。在這種情況下,新形勢對稅務稽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稅務稽查工作管理,應該逐漸深化,由原來的一般管理,向著具體、細致、規范標準的管理方向發展。這就要求,稅務稽查工作實施科學的目標管理,從而使稅務稽查計劃管理提出的奮斗目標得以實現,促進稅收法規的正確貫徹實施和稅收經濟杠桿作用得以充分發揮。
2、推行科學的目標管理是對稅務稽查干部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的手段
推行科學的稅務稽查目標管理,可以使稅務稽查干部的工作方向明確,責任清楚,做到層層有指標,人人有指標,層層有壓力,人人有壓力,形成千斤重擔眾人挑的局面,共同為總體目標服務。目標管理既是基層稅務稽查機關和稽查干部工作的要求和奮斗方向,也是上級對其所屬稽查機構和人員進行工作檢查考核的重要依據,使檢查考核更加科學合理,進而有利于調動稅務稽查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3、落實稅務稽查科學的管理目標是促進工作水平提高的手段
制定稽查科學的管理目標的過程是調查研究,分析問題,調整和落實工作計劃的過程,也是不斷改進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手段。通過各種定性、定量分析,找出工作的薄弱環節,采取積極措施,不僅有利于提高稅務稽查工作水平,而且還可以促進稅收征收管理水平提高。
(二)推行科學的稅務稽查目標管理的基本做法
1、總體目標的確定
推行科學的稅務稽查目標管理,關鍵在于設計好指標體系。在這方面應該注意這樣幾個問題:
(1)目標的選擇要重點突出
目標確定項目不要過細過全,過細過全考核落實有難度。最好確定稅務稽查戶數指標、稽查收入指標、稽查辦案質量指標、計會統指標、案卷管理指標、干部思想教育指標、廉政指標、上報資料評比指標等幾項。這些指標完成的好壞,是直接或間接地與稅務稽查工作水平、稅務稽查隊伍精神面貌、稅務稽查執法的社會形象緊密相關。
(2)目標指標盡量量化
賦予一定的目標值,即能用數據表示出來。如“稽查質量指標”,可以用稅種查全率、查補入庫率、稽查結論分值等數據來表示,以百分率和分值的升降衡量稽查工作質量。
(3)目標確定要有一定水平的高度
目標值水平的確定,要有一定的高度,既不能使其輕而易舉的完成,也不能高不可攀,以激發稅務干部實現目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確定某項稅務稽查工作在某一時期要達到的要求時,既提出指標的具體含義,規定統一的計算方法,又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實事求事地提出計劃期所要達到某項指標的指數。這個指數的制定,應當既是先進的、科學的,又是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
2、 目標管理分層次落實
目標管理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工程,它是工作任務、工作期限、工作方法和工作責任相關的整體。因此,它既有橫的方面的結構,如目標設置、檢查考核、獎懲辦法等;又要有縱的方面結構即分層次的目標管理。基層稅務稽查機構也應按目標指標、按內設職能機構和個人,層層分解,把宏觀目標劃成微觀目標,全局目標劃為局部目標。當然,這種分解必須以保證宏觀目標、全局目標的實現為前提。比如稅務稽查收入指標,就可以明確按稽查分局、稽查分局內設的稽查科、稽查員劃分為若干層次的指標。這樣,就可以使全體人員知道為了實現總體目標,每個職能部門,每個稽查干部應當做什么,怎樣做,做到什么程度,達到什么要求,最終保證實現總體目標的實現。
3、 目標的控制與考核
目標管理既然是一個系統工程,就不應當把它看成是制訂幾個指標而已,還應該在目標實現的控制與考核方面下功夫,使目標指標落實。
(1)要嚴格控制各項指標的執行情況
要建立目標項目的數量統計,使每個人了解目標的執行情況,各級領導能掌握指標完成進度,并通過定期公開的目標管理活動分析后,促使各項指標完成能得到較好地控制。
(2)要使目標管理工作程序化和標準化
在目標管理工作中,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完整的目標管理程序,嚴格按程序考核,目標管理工作標準化是目標管理工作的關鍵所在。如有的基層稅務稽查分局將稽查工作,編繪程序圖,從了解情況、通知稽查,到進入被查對象審核對帳、表、單,再到取證定性,提出處理意見,最后經審理、批準、執行,全過程都按統一程序辦事。還有的將上述程序中每環節的工作再細化分析為各個子程序的程序圖,提出逐個程序工作的規范要求標準,以程序標準為導向人人按標準去做,使工作質量有較大提高。
(3)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和獎懲辦法
目標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稅務稽查工作任務的重要措施。因此,在推行目標管理時,必須相應地建立檢查考核體系和獎懲保證體系,也就是要把目標責任制,考核制與獎懲制結合起來。只有目標責任制,沒有檢查考核制,則目標管理仍是一紙空文;如果有了目標責任制,檢查考核制,而沒有獎懲制作保證,那么目標管理也不能深入持久地堅持下去。所以,制訂切實可行的考核、獎懲辦法,把責、權、利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使每個稅務干部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各有職權,按勞分配,才能不斷進取,協調一致,為完成各項指標共同努力。
目標管理是一門現代經濟管理的科學,如何具體地運用到稅務稽查工作上來,還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去探索和完善。為了不斷規范稅務稽查工作,不斷提高稅務稽查工作的質量,我們應該把此項工作深入地、持久地堅持下去,力爭在實現稅務稽查工作現代化方面不斷取得新的進展,才能保證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各項稅務稽查任務。
三、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
稅務稽查工作的目的主要是檢查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確定有無偷稅、抗稅和錯納稅款等問題。在對傳統征管體制進行改革,稅收職能間實行分離以來,它又成為正確執行稅收政策,支持依法治稅,加強內部制約,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而稅務稽查人員的執法責任則涉及到稅收與有關方面的經濟關系和法律關系,涉及到稽查工作質量的提高和稽查規范的建立,直接影響到稅務機關的廉政建設。因此,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是提高稅務稽查執法水平,推行稅務稽查管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一) 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的意義
1、 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是發展經濟促進改革的客觀要求
我國目前正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人們對經濟利益的追求表現為對價值和貨幣的追求。不同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獲得更大的物質利益,必然采取種種手段進行競爭,包括正當手段和不正當手段。然而,任何不平等的競爭都違背商品經濟的基本原則,侵害其它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誘發經濟秩序的混亂和社會財富的浪費。稅收較好地體現了國家調節資源、產業、分配、消費諸環節宏觀意圖,為規范市場經濟機制的運行起著保障作用。明確和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可以有效地通過稅務稽查嚴格執法,懲處一些不合法的競爭行為,保證國家宏觀調控的奏效。這對于解決當前稅負不平、分配差距懸殊的矛盾,約束不同的利益主體具有重要的意義。
2、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是依法治稅的客觀要求
從稅收征管實踐看,稅法弱化的原因是比較多的,但其中一條重要的原因就是稅務稽查執法責任不明確,少數稽查人員在稽查辦案中有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嚴,處罰偏輕的問題。這些問題很容易使納稅人產生僥幸心理,助長違法獲利的欲望,誘使下次繼續發生偷稅問題。因此,明確和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有利于促進依法辦案,打擊稅收違法活動,從經濟上削弱、瓦解納稅人違法活動的思想動機。
3、強化稅務稽查執法責任是加強稅務機關廉政建設的客觀要求
稅務機關作為經濟執法和綜合監督經濟的部門,能否廉潔奉公,不僅關系到稅務隊伍自身的形象,也直接關系到政府聲譽。由于稅務稽查工作處在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的第一線,易受社會不正之風的影響。明確稅務稽查執法責任,一是可以有效地規范稽查人員的執法行為,使其按執法規程工作,防止弄權瀆職;二是可以利用稅務稽查工作對征收、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考核監督,形成稅務系統內部的權力制衡機制,約束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實現稅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
(二) 稅務稽查執法責任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采取加強稅收立法、嚴肅稅收法紀、集中稅權、賦予稅務機關必要的執法權等措施,使稅收工作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每個稅務干部依法辦事,制止和糾正偷稅、抗稅等違反稅法的行為;另一方面也要求每個稅務干部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權力、承擔義務,包括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從目前情況看,由于稅務稽查人員的故意或過錯,會發生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貪污受賄、違法亂紀或因措施不當,對公民、法人造成損害,侵犯國家或納稅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對此,除了積極挽救減少損失外,還應依據稽查人員的具體操作行為、動機和后果輕重,依法追究其應負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經濟責任等。
1、 刑事責任
我國法律不僅規定了“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和偷、抗稅罪的刑事處分,也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對征稅雙方都有約束力。對稅務稽查人員觸犯法律犯罪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一是對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可依據刑法第187條規定,以“玩忽職守罪”論處。二是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納稅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納稅人財物的行為,可依據刑法第185條規定,以“受賄罪”論處。凡收受賄賂在1000元以上(含實物折款);或收受賄賂金額不足1000元,但因賄賂行為致使國家、集體、公民個人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和個人,強行索取賄賂的;索取收受外商、港澳商人賄賂造成惡劣影響的;受賄進行其它非法活動的;其它受賄情節惡劣,后果嚴懲的,均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索取賄賂的要從重處罰;因受賄而進行違法活動構成其它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2、民事責任
我國《憲法》第41條規定:“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民法通則》也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侵權責任劃分為特殊的民事侵權責任,在第121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訴訟法》第68條規定:“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該行政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進行賠償。”稅務機關履行對外賠償責任后,并非說明稅務稽查人員不承擔任何責任,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稽查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還可以同時給稽查過失人員以必要的罰款、扣發獎金等經濟處罰。
2、 行政責任
越權限擅自給企業和個人減免稅款、罰款的,可按照《國家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之規定,給予稽查人員以扣發二個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和適當的政紀處罰。
對經人民法院判刑罰者,應給予開除公職、撤銷職務之處分。
對無法適用政治處分的,臨時護稅、協稅稽查人員,一律給予免職、解除聘任的處理。
(三) 稅務稽查執法責任的提高
從稅務稽查的理論和實踐看,納稅人的違法行為比較容易得到糾正,而且各國法律都規定了許多措施防止納稅人的違法行為。而對于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權力的行為,一般由于考慮公共利益,需要更多的程序才能糾正。不僅如此,稅務機關本身就是制止納稅人濫用權力的管轄機關之一,納稅人確不可能成為制止稅務機關及其工作濫用權力的管轄主體。只能通過司法機關,立法機關才能制止濫用稅務執法權力的行為。此外,法律上又賦予稅務機關強制執行權。在這種情況下,明確和強化稅務稽查的執法責任乃是稅收征管工作的當務之急。為此,應該采取“教育在先,懲戒于后,制度約束,重在建制”的工作方針,堅持防范于前和懲戒于后“兩手抓”,內部約束機制和外部監督機制同時建,把教育、懲戒和制度建設三者緊密地結合起來,強化對稅務稽查人員的執法責任約束,以增強稽查行為的科學性、規范性、保證國家和納稅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當前,提高稅務稽查工作的執法責任,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 加強思想教育強化自我約束
通過以下內容的教育,使稅務稽查干部在思想上劃清是非界線和榮辱觀念,增強規范、公正、廉明執法的自覺性。
(1) 開展為人民服務宗旨教育
對稅務稽查干部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教育干部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從普通人民“公仆”的角度出發,強化自我約束,時刻不忘手中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做到嚴守法紀、秉公盡責。
(2) 抓好廉政教育
通過廉政教育,增強干部抗腐防變的“免疫力”,鏟除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奢侈浪費的土壤。
(3) 抓好職業教育
抓好稅務稽查機關的職業理想、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職業技能教育和優良傳統教育。
2、 加強法制教育強化法律約束
(1) 開展法制教育
組織學習有關行政法規和懲治經濟犯罪的法律規定,對稽查人員做到先培訓后上崗,使其能夠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正確行使權力。
(2) 加強紀律約束
總結稅務稽查工作的經驗,提出其中共性和規律性的內容,經過一段實踐后,完善成為法律、法規性規章制度,用紀委約束稽查行為。
3、 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制度約束
(1) 完善工作制度
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礎上不斷增刪修改,建立完善的執法規程和正規化的考核制度,加強稽查人員行為約束。
(2) 建立制約機制
堅持稽查機關內部選案稽查、審理、執行等職能分離制約和工作崗位定期輪換等制約機制,減少稽查執法的隨意性。
4、 健全監督體系強化社會約束
努力增加稅務稽查工作的公開程度和透明程度,把稅收法規、工作紀律、執法責任等向社會公開,加強與地方黨政機關、經濟主管部門的工作聯系,主動征求意見。及時處理反饋信息,以實現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稅務稽查工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