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市杏林一酒店年僅20多歲的收銀員梁某,做夢也沒想到自己不知不覺就當上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她發現后,并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還接受了老板每月600元的報酬。后來,這家公司因偷逃稅被查處,梁某被刑拘,幕后老板則回了臺灣。
廈門集美區國稅局的辦案人員說,像這種用不相關的人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情況,目前仍在一些小型商貿企業中存在著。
收銀員當上“老板”
梁某是杏林一大型酒店的收銀員。1997年,酒店里來了一位臺灣客人田某,由于田某經常入住酒店,一來二去,梁某與田某也就混熟了,兩人很快就成了朋友。
后來,田某提出要借梁某的身份證一用。當時,梁某也沒問為什么,就借給了田某。1999年,梁某到田某的公司去玩,突然發現墻上的營業執照上企業法定代表人竟然是自己。梁某當場就提出了質疑,并要求田某盡快更換名字。田某口頭答應了,但一直未改。
梁某聽朋友說,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這下,梁某害怕了,她再次找到田某,要求更換名字。這時,田某說,要不,一個月給你600元吧。梁某同意了。
前不久,公安、國稅等部門的執法人員叫梁某去做筆錄時,梁某才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梁某怯怯地問:我沒有參與經營,也沒有參與分紅,犯法了嗎?
偷逃稅收250多萬元
廈門集美區國稅稽查局對田某實際投資的廈門金日順工貿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
田某是臺灣人,來廈之前,主要在臺灣從事五金工具貿易,也是廈門市一些大型臺資企業的配套廠商。這些企業在廈門投資后,田某也籌劃著到廈門繼續為其從事配套服務。
1997年,田某以梁某的名義注冊了金日順工貿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萬元人民幣。稽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金日順公司經營的五金配件全是進口的,但找不到關稅憑證,也就是說,這些配件都沒有通過正常渠道報關入境。
由于金日順公司在大陸也有零星的采購,該公司稅負率達7%左右,屬于正常水平。但稽查人員隨即又發現,金日順通過虛開發票和境外結算的手段偷逃稅收,涉及金額達250多萬元。
田某可能意識到會東窗事發,2002年10月份,又用公司員工徐某的名義,注冊了廈門展偉工貿有限公司,經營業務與金日順相同。田某想,展偉成立后,就把金日順注銷掉,以前的行為就不會被人發現。可正當他打著如意算盤、還沒來得及注銷的時候,稽查人員已經介入調查了。
幕后老板逃之夭夭
廈門集美區國稅稽查局決定,對金日順工貿有限公司和展偉工貿有限公司依法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兩家公司的員工也反映,他們已經3個月沒有領到工資了。但就在這時,稽查人員發現:企業真正的幕后老板、出資人田某已回臺灣,經多方聯系杳無音訊。
當前,一些不法分子鉆法律的空子,騙取他人的身份證注冊公司進行偷稅活動,使那些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成為“玩偶”,而自己則在幕后操縱,以逃避法律制裁,應當引起社會的關注。
根據國稅稽查人員分析,目前出現的這種“玩偶”公司主要有三個因素:首先是大環境的影響。國家規定,小型的國內商貿企業不對外資開放。如果外資想投資這些企業,就會采取一些變通的手法。其次,不排除有人要蓄意從事違法經營行為,逃脫法律制裁的可能。此外,很多市民法律意識淡薄,有貪小便宜的心理,也很容易被人利用。
來源: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