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務檢查中,常發現企業有商品串戶的現象。尤以煙草行業、經營煙花和細瓷等行業為甚。他們不分商品串戶是何種原因,籠統地把串戶差額調入"商品銷售成本"或有關費用來結平帳務。其結果導致企業毛利率人為下降、費用水平人為上升,更重要的是掩蓋了企業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為納稅人偷漏稅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應引起稽查人員的高度重視。
商品串戶,是指企業在商品經營活動中,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出現的一種商品短少(藍字),同品種另一規格商品升溢(紅字)的現象。這種同品種間此多彼少,一紅一藍的現象就是商品串戶。發生商品串戶時,互相串戶的商品的短少與升溢數量相等但金額不等。商品串戶有時可從帳面上直觀地了解到(指盤點前貨已售完),更多的時候只能通過盤點扎帳及多方查詢、核實才能認定。因此,確認商品串戶的工作量大,加之人們對他的忽視,多年來幾乎成為稅務稽查的"死角",并在一定程序上造成了國家稅款的流失。商品串戶的原因來自多個方面。主要是商品在購進環節中供貨單位錯發貨;其次是商品在儲存銷售過程中倉庫保管員錯發貨或有意發人情貨。此外,業務經營上的盲目指揮,開低規格的貨出高規格的貨而有意將品種間差額的實惠轉讓給購貨方而形成的隱形折扣,以及財會人員記帳時筆誤造成的"張冠李戴",使商品進出不能對號入座等,也是造成商品串戶的重要原因。由于商品串戶的原因復雜,特別是商品的群眾串戶,即多個品種與多個品種間的串戶,在實際工作中難以找準其產生的真實原因而無法將經濟責任落實到位,加之受客觀條件的限制,企業被動地調整帳務已成不習慣。即直接借:庫存商品--調入戶,借:經營費用或商品銷售成本(調帳差額),貸:庫存商品--調出戶。筆者認為,當商品串戶長短金額相抵為短少時(商品串戶長短相抵為長數時較少,在此不討論),表現為商品串戶損失。如果企業將串戶損失不作涉稅處理,直接轉入有關損益科目,就意味著削減了商品價值而導致存貨總額非正常地減少。由于新稅制的實施,我國實行的是購進扣稅法,一般納稅人的存貨在購進時已抵扣了進項稅金,它的非正常減少會導致增值稅率的減少,進而影響到增值稅金的完整入庫。因此,為了保證存貨的安全與完整,確保國家增值稅稅基不受侵蝕,對于企業出現的商品串戶損失,應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納稅處理:一、當查明串戶短少差額是由供貨方借發貨所致,企業應要求對方調換實物或退還差額款。如退還差額款,則應按進貨退出的方式辦理有關手續并作進項稅金轉出的帳務處理。二、如查明短少差額是由于企業隱形折扣所致,則應按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金并補繳增值稅。三、如發現短少差額是由于保管人員工作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轉出進項稅金并連同損失的存貨成本一起轉入責任人承擔,同時補繳增值稅。四、如查明短少差額是由于財會上記帳時筆誤造成的"張冠李戴",則直接將差額調入"商品銷售成本"(已結轉成本),不需補繳增值稅。
來源:中華財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