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關負責人虛開增值稅發票,偷稅8萬多元。近日,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重慶格林門控設備制造公司被判處罰金14萬余元,相關責任人被判刑3年,緩刑3年。
2003年11月,格林公司相關負責人李癸,與一名叫“劉偉勝”的人聯系后,決定支付對方票面金額5.8%的手續費,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抵扣本單位稅款。同年12月,在沒有實際交易的情況下,李從開票單位武漢美杰商貿有限公司購買到5份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總金額47萬余元,稅額8萬余元,并將發票交到稅務機關申報抵扣了當年稅額。
來源: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