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報銷,是一個單位最起碼的財務規定。而正是廠長的簽字,使浙江省平湖市某制衣廠“損失”了25000多元。近日,補繳了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該廠廠長杜某為自己在簽字時如此地“不小心”而后悔不已。
由于精明能干的杜廠長信譽好、善交際,因此年初以來他的制衣廠接到了許多服裝加工訂單,產品運輸量大增。雖然該廠有兩輛貨車,但由于生產量大,即使日夜兼程不停地跑,也滿足不了運輸的需要。因此,杜廠長從今年2月份起就叫人又雇了兩輛貨車,專門幫忙跑運輸。那兩個司機對運輸工作也盡心盡職,杜廠長與他們的關系搞得十分融洽。但惟一使杜廠長頭疼的是,那兩輛貨車的車主都不能提供運輸發票,這導致制衣廠在運輸業務上不能抵扣進項稅款。
就在杜廠長苦惱之際,該廠的財務人員給他出了個“絕妙”的主意———叫那兩輛貨車加油時,以制衣廠的名義向加油站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后把發票交給杜廠長,這樣,制衣廠就可以憑此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款了。
雖然杜廠長知道這樣做是違反稅法規定的,查到了要受嚴厲的處罰,但僥幸心理還是占了上風。在與兩位司機商量后,雙方口頭約定了“以專用發票抵運輸發票協議”。每次這些專用發票送到杜廠長手里報銷時,他總要仔細地審視一遍,然后簽上自己的大名。幾個月下來,7.2萬元金額的專用發票經杜廠長簽字后予以上賬,總共抵扣了進項稅款12240元。
8月底,平湖市國稅局對該制衣廠進行了稅務檢查,該廠進項稅額中油料抵扣過多的現象引起了稽查人員的注意。當稽查人員詢問杜廠長時,早有防備的他解釋了原因,說是廠內的貨車比較陳舊,耗油量大,再加上運輸任務重,日夜兼程地跑,才造成了油料發票較多,進項抵扣較大。可這樣的解釋并不能讓稽查人員信服,于是他們查閱了所有的油料發票,試圖找出其破綻,但查了老半天,還是沒發現什么問題。就在稽查人員苦于無法找到證據的時候,發票上杜廠長的簽字記錄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原來,杜廠長為了區別雇車運輸和自備車運輸,特別在雇車運輸貨物后報銷的所有油料專用發票上,簽上了這樣的字:“雇車運輸到××,同意報銷。”這一畫蛇添足的舉動,暴露了這些專用發票都是在雇車運輸后由運輸戶提供的,而按照規定,運輸戶只能提供運輸發票,而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杜廠長萬沒想到,自己在專用發票上的隨手一簽,最終露了制衣廠偷稅的馬腳。該廠因此受到了“補繳稅款和滯納金13240元,并處以所偷稅款1倍的罰款”的處理。懊悔不已的杜廠長說:“早知如此,打死我也不會這樣簽字啊!”但俗話說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一切違法的事情終將暴露于陽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