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潛江市地方稅務局積極開展“陽光稽查”活動,按照“人人是形象,個個是窗口”的標準,“一手抓執法,一手抓服務”,寓執法于服務之中,努力打造“流動窗口”形象,不斷擦亮“陽光稽查”品牌,稽查服務的觀念、內容和效果均有明顯突破,得到廣大納稅人的一致好評。
該局為了更有效地接受企業和社會各方的監督,使稅收執法行為透明、公開、廉潔,設立了“陽光通道”,實施首問負責制,回答處理或進行指導納稅人來電、來訪咨詢:“舉報通道”開通網上案件舉報和舉報電話:“咨詢通道”利用潛江地稅信息網站進行宣傳咨詢和“廉政通道”公布了電話、信箱等。同時,實行專項行動事先公告,在辦公場所的顯眼處設立公告欄,公開稽查工作職責、業務操作規程和案件的處理情況,讓納稅人充分享有知情權,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此外,該局專門制定了“稽查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和“稽查考核指標體系”、推行案件復審制度,嚴格執行處罰聽證制度等,增加執法透明度。
為充分保障納稅人及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鑄造稅收誠信。該局實行稽查程序、稽查內容和稽查廉政制度“三個公開”。即是在實際工作中,從樹立正確執法觀、規范執法和優化服務三方面綜合部署、通盤考慮、并行推進,努力實現由“單純執法”向“執法服務”轉變。該局針對部分企業對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存在較模糊的認識,根據企業的需要,建立納稅輔導制度。最近,根據全省專項檢查的部署和全市稅收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該局召集了房地產、建筑安裝、金融、飲食娛樂、交通運輸和廣告等六大行業的部分企業進行了集體約談,對20多名法人代表及財務人員進行了稅法知識及相關問題的輔導,取得了較好效果。集體約談會結束后,企業進行了為期兩周的自查,通過自查向該局補繳了應繳的稅款,既取得了以查促管的作用,又避免了企業因對稅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交國家稅款而導致的偷稅處罰,進一步將納稅服務寓于稅收執法中,受到了社會各界和納稅人的普遍贊譽。
中國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