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商務部網站
巴基斯坦聯邦內閣日前批準廣受關注的稅收赦免方案( 該方案給予偷漏稅者3個月時間申報以往應稅而未稅的國內外資產,并在一次性繳納4萬盧比稅款后使這些資產合法。享受稅收赦免者還將免于國家問責局和聯邦調查局調查。未在規定期限內及時申報者或受到財產沒收、移動電話服務凍結、限制出境等懲罰。
上述稅收赦免方案將在司法部門批準后提交議會。巴出臺稅收豁免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國家稅收。巴稅務部門一名官員表示,該方案實施預計將把310萬新納稅人納入稅基。但有人擔心,由于稅收赦免方案不要求偷漏稅者透露資產來源,或被用來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