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貿易報
“北京會展企業仍可按照之前的納稅流程,恢復之前的差額納稅。”近日,在國家會議中心舉辦的第五屆中國會議產業大會(CMIC2012,以下簡稱中國會議產業大會)的中華會展精英女性俱樂部(以下簡稱會展精英女性俱樂部)2012年會上,會展精英女性俱樂部發起理事之一、北京國際會議展覽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張羚介紹說,北京的會展企業將再恢復此前的差額納稅。
據張羚介紹,首次進行“營改增”納稅令小型會展企業瀕臨破產。由于會展業涉及的上下游產業鏈太過復雜,其中,展館租賃未被納入“營改增”稅改范圍內,令會展企業的稅負增加。
為企業減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11月16日發布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北京擬于2012年7月1日起先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生產性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但由于種種原因,最終北京“營改增”推遲至9月1日起試行。
張羚介紹,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試點劃定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社團機構等不再繳納營業稅,改繳增值稅。不同行業應繳稅率不同,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為11%,其它現代服務業為6%.同時,營業額超過500(包含500)萬元人民幣的企業,繳稅率為6%;營業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的企業,繳稅率為3%。會展業歸屬現代服務業,也被納入試點范圍。
在了解到會展企業首次實行“營改增”納稅、稅負增加的情況后,北京國際會議展覽業協會與北京市相關機構進行了多次溝通,爭取恢復此前的北京會展業實施的差額納稅的規定。
據悉,北京市相關機構已經通知北京18個區縣,會展業恢復此前的納稅制度。
8城市納入“營改增”試點
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官方網站公布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等8個省。
《通知》要求,北京市應當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江蘇省、安徽省應當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福建省、廣東省應當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應當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
據北京中匯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人趙巖介紹,以北京為例,會展業稅改前,被扣繳3%或5%的營業稅;稅改后,被扣繳6%、11%或17%的增值稅。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免征增值稅。
據業內人士透露,北京會展業恢復差額納稅是一種更務實的嘗試,或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