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香港特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代表香港特區政府簽署與柬埔寨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進一步促進兩地的雙邊投資和貿易。
此份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41份全面性協定,闡明雙方的征稅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地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
在香港與柬埔寨的全面性協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該協定在柬埔寨所繳付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征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同樣地,柬埔寨公司在香港所繳付的稅款,可從柬埔寨就該筆收入所征收的稅項中扣除。
劉怡翔表示:“在2018年,柬埔寨是香港第三十八大貿易伙伴。我們一直重視與柬埔寨的經貿聯系,深信協議將鼓勵更多雙邊投資,并為兩地的合作寫下新的一頁。”
此外,香港與柬埔寨的全面性協定亦提供以下稅務寬免安排,包括柬埔寨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以及技術服務費的預扣稅稅率,將會由現時的14%降至10%;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柬埔寨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無須在柬埔寨課稅;及香港居民如在柬埔寨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就該等利潤在當地課稅時可享有50%的稅項豁免。